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简称“新新高速”)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21〕7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公路函〔2021〕13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执行机构为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宁分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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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新宁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项目路线起自新化县青山乡卿家屋附近,接已建成 通车的G59 线琅塘至卿家屋段,经新化县洋溪镇、水车镇,隆 回县金石桥镇、羊古坳乡、隆回县城,武冈市双牌镇,新宁县回龙寺镇、清江桥乡、新宁县城,止于新宁县城南侧的老人冲附近,接已建成通车的G59 线新宁至湘桂界段,路线全长约190.8公里。
全线共设置卿家屋(枢纽)、洋溪、紫鹊界南、金石桥、虎形山(花瑶)、六都寨、隆回北、屋主塘(枢纽)、邓家铺、马头桥、回龙寺(枢纽)、清江桥、新宁东、良山、老人冲(枢纽) 15处互通式立交。另建设洋溪互通连接线约23.9公里,紫鹊界南互通连接线约4.7公里,虎形山(花瑶)互通连接线约29.1 公里,隆回北互通连接线约6.9公里,邓家铺互通连接线约13.9 公里,新宁东互通连接线约1.8公里,良山互通连接线约3.6公 里,互通连接线合计长度约83.9公里。按规范和有关政策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含交警、路政基地等)。现对该项目新宁分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新新高速公路新宁段起迄桩号:K124 140-K141 206.181、K155 423.723-K192 776.600,主线全长54.617公里(包含断链197.573m)。全线桥梁总计69座(含互通匝道桥),主线桥梁全长总长17.908公里,其中特大桥2座。设有碎石场4个、混凝土搅拌站5个、沥青搅拌站2处、弃土场18处,且本项目临近夫夷水江,因此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比较高。
本次服务招标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水土保持监测为1标段;环境监测服务为2标段。(1)水土保持监测: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相关规程、规范和经湖南省水利厅批准的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并开展监测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责任范围的生态环境变化、水土流失现状进行动态监测,形成监测成果定期报送建设单位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最终的监测专项报告作为监督检查和验收达标的依据之一。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必要的协助,确保水土保持工作通过专项验收。
(2)环境监测:在项目施工期,依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在对新新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对地表水、噪声以及环境空气影响进行现状监测及调研,提供环保工作改进措施与建议,并协助项目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本次招标检测服务期限为: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为5年,包括建设期4年及自然恢复期1年。环境监测时段为3年(至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下同);
(2)2标段:具备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批准的能力范围含环境类别)。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下属机构(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下设机构等)取得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均可认定为投标人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投标人还应在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其它方面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自行在湖南省高速公路网(https://bid.hngs.net:12500/)平台上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或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4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到以下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 名: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崀山支行
账 号:5963 7772 8862
(投标保证金应备注:1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或2标段环境监测服务)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高速公路网(https://bid.hngs.net:12500/)上发布。
8.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宁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新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湘商产业园(中正科技旁)
联系人:覃先生
电话:1739618963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4楼
邮编:410004
联系人:李灿阳、刘娅、汪文霞
电话:0731-84215518
传真:0731-84215518
电子邮箱:1377556012@qq.com
2023年5月29日
G59新新高速公路新宁分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测服务招标文件(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