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小型机具集中采购(重新采购第1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1标段7KW壁挂式充电桩:
成交候选人:湖南省瑞飞翔五金产品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14784.00 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南路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15600.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南省湘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17572.00元。
第2标段手持电动工具:
成交候选人:北京中普同安防雷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239735.2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南省瑞飞翔五金产品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290884.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南铭艾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398974.00元。
第3标段路面养护小型机具:
成交候选人:常德煜欣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报价:386476.3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南铭艾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报价:427350.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南钟鑫雅惠贸易有限公司,响应报价:470326.00元。
第4标段小型发电机:
成交候选人:常德宝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报价:374220.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南维克森建材有限公司,响应报价:404744.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南钟鑫雅惠贸易有限公司,响应报价:406234.00元。
第5标段小型吊具:
成交候选人:湖南路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11080.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中普同安防雷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18810.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南维克森建材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27340.00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起3日。响应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材料、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采购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女士、罗先生
电话:0731-8975715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9757151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监督部门: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地址:0731-89757122
电话: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